限制学生头发长短自由,学校管理别过了头
近日,福建龙岩市永定区一学生家属小林(化名)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反映称,自己的妹妹在永定三中就读,被要求剪短发,否则不让去学校。针对前述情况,澎湃新闻致电龙岩市教育局,该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学校规定,女生都是要剪“学生头”,“是学校规定的关于外表、礼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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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对于中学生仪表有明确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可见,教育部的文件中只规定男生不可以留长发,对女生头发的长短并没有强制要求。虽然学校有制定规章制度的自主权,但前提是不能逾越教育部文件规定。而永定三中“强制女生剪短发”显然已构成管理上的越位。
从教育管理角度说,女生头发长短和其是否利于管理,无法构成逻辑关联。“留短发就好管理,留长发就难管理”,这恐怕难以让人信服。唯一可以推理得知的是,学校强制女生剪短发是为了形成一种权力威慑,便于要求她们全面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在校方看来,似乎把学生管住就万事大吉了。
这种在女生头发管理上的越权,折射出的是部分学校在教育理念上的谬误。学校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是为了培养人而非管住人,只盯着学生乖不乖、听不听话,是培养不出优秀学生的。而且,如果一味在管理上下力气,难免会导致管理过了头,有意无意间构成教育管理上的侵权,让学校惹上麻烦。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群体维权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学校在管理上的任何一个“自选动作”都可能造成管理权限上的溢出,引发争议和舆情。
既然学校的核心目标是育人,就应该按照育人规律来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而育人的逻辑起点就是尊重学生。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孩子的心灵中有一个最隐蔽的角落——这就是人的自尊心。”对于美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女生对于自己衣着和头发的处置安排,是她们的正当权利,家长和学校都不能横加干涉,否则就会伤害她们的自尊,容易产生情绪对立,甚至造成学生精神上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的管理,无论是针对女生还是男生,都要以爱护、守护学生的自尊感为前提。对学校而言,教育是充满复杂性的管理艺术,其复杂性体现在要让每一个管理对象的个性都得到关注和尊重,自尊感才能随之产生。学校只有在管理上精心设计、精细推进,做到“心中有尺、眼中有人”,在科学制定、执行制度的前提下,给学生一定的自由,方能营造和睦的师生关系、和谐的家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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