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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0:23:17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创办于2008年8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坐落在南湖新区内,一校两址,包括中港路校区和凌公塘路校区。凌公塘路校区北依凌公塘河,西临凌公塘主题文化公园,布局规致,古朴雅观,占地面积1132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918平方米;中港路校区位于凌公塘校区东南角,殿堂高阔,拱廊横陈,占地面积49345.5平方米,建筑面积42096.21平方米。目前,学校九个年级共计132个班级,在校生5873人,专任教师34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0人,硕士学历教师20人,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90人。
 
学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百年积淀和丰厚资源,确立“文化兴校、质量立命、人本齐家、科研助教、创新驱动”五大发展战略,践行“授人以渔”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身心健康、有担当、有品位的一代新人,使学校成为一座让生命尽情绽放的智慧殿堂!欢迎有志气、基础好、能吃苦、肯钻研的您加入我们的队伍,与我们共创美好明天。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具有教育局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2020年毕业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视同)。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对口;
 
5.具有与应聘学科及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与申报学科所需相符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凌公塘路校区(南湖区凌公塘路2176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和2020届毕业生证明(含生源地)、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普通话证书;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4)个人简历;
 
(5)亲笔手写自荐书;
 
(6)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笔试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3:30--15:00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凌公塘路校区进行。
 
(3)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为问答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合格分为60分。如有放弃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
 
(2)试讲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试讲时间为15分钟。
 
(3)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不通过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聘用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试讲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
 
4.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573-82082555;监督电话:0573-82058801、0573-82058367。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