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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职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始 10月30日前提交申报作品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15-09-16 11:24: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中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激发中职学生创新精神与创造活力,提升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发布了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比赛项目

1.小发明小创造竞赛。具有专业性,能解决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学生自行设计、自行创作、自行制作的作品。

2.创业计划竞赛。包含创业计划书撰写和网络虚拟创业两个项目。

3.创意设计竞赛。包括学生创作的工业设计、服务创意设计等平面广告和动漫短片项目。

二、参赛对象与方式

2014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申报日前学生已完成的创新创业作品或方案,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可以跨专业组队。

三、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方案要充分体现职业学校的原创性、职业性、专业性,以专业实践技能为基础,鼓励各专业之间的交叉和融合,鼓励教师辅导和团队协作。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2.比赛以设区市和义乌市为单位,在举行选拔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组织申报。

3.小发明小创造需提交阐明作品构思、原理、特点等的简要文字说明及作品照片一式10份,初评不送作品实物;创业计划需提交文字方案一式10份。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以作品为单位分别单独制作,并同时报电子稿1份。创意设计作品原稿1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稿。申报作品均需填写《浙江省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4.创业计划竞赛的网络虚拟创业项目以团队形式参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每个参赛团队人数限3人。

四、比赛组织及奖励、评审办法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监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比赛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按参赛作品的10%、20%、30%确定),通过评审产生。

小发明与创业计划评审分初评和答辩2个阶段。初评将评出一等奖入围作品、二等奖作品和三等奖作品。对一等奖入围作品组织专家答辩,通过答辩者为一等奖,未通过者转为二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作品不参加答辩。

五、其他

本次比赛由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承办。各地申报作品的期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