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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岚:拒绝监督的高校教师谈什么自由?

作者:徐岚 编辑:徐岚 来源:教育之江 发布时间:2017-01-09 17:05:39
近日辽宁日报刊登的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公开信源自一位名叫Kiko的大学生给辽宁日报官方微信的留言“不知从何时起,说中国坏话、骂这个社会成为了时尚,逢课必讲‘瞧瞧人家国外’。案例教学时,负面的例子全是中国”。为此报社记者奔赴东西南北中,深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听了近百堂专业课,发现“呲必中国”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还很过分,必须引起教育界的警觉和重视。(11月14日《辽宁日报》)
 
报道一出,不少教师提出质疑,11月16日云南大学新闻系教师郭建斌在给《辽宁日报》的回复中以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和违背研究伦理为由,剑指其暗访的不合理性。笔者在想,政府的一言一行尚且需要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为什么高校教师却可以豁免?无人监督的大学讲堂岂非沦为失德教师的私人领地?缺乏监督的自由,折射的是师者权力的膨胀。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当他们站在讲台上传播知识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客观公正地展现世界的本来面貌是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所在,神话西方丑化中国的言论在课堂上广为扩散,久而久之,学生难免会形成对社会环境的歪曲认识。大学讲堂本质上是公共场所,不是教师负面情绪的发泄场,一个对祖国缺乏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的教师,要如何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试想,如果一个教师在课堂上谈到国内全都是灾难、事故、潜规则、贪污腐败,谈到国外全都是公平公正、经济发达、民主自由,很难以想象,我们的青年一代要如何相信政府是公正的,相信社会是美好的。网络戾气的根源在网络之外,这种肆意抹黑党和政府,将个别不和谐无端放大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红七条”。
 
很多年前就有学者呼吁,知识分子要有批判精神,的确,社会批判意识是知识分子的首要责任,但是批判也有边界。不尊重事实的批判,片面追捧西方“三权分立”,公开质疑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片面夸大贪污腐败、社会公平、社会管理等问题的偏激言论,既不客观也不科学。我们的社会确实不够完美,任何一个国家在前进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精英,除了谩骂和指责之外,应当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责任,为国家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而不是沉陷在“骂娘”的狂欢里。
 
探究“呲必中国”怪像的产生原因,笔者认为有三,一是目前的职称评价机制不够科学;二是高校教师代表社会精英阶层,但是收入并不理想,再加上文史哲等学科的课题经费较低,导致不少教师牢骚满腹,最终转化为负面情绪传导给学生;三是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的学生早已经形成了听话的意识,老师的话往往被视为一种权威的声音,并深信不疑。
 
杜绝“呲必中国”怪像,必须加大对教师课堂行为的监督,媒体监督高校不仅不违法而且是其职责所在,没有束缚的自由必然导致整个社会氛围的涣散;严格按照教育部“红七条”的规定,对违章教师进行严厉惩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开除的开除,用法治来根治教育强权;学生也要具备批判意识,他们不仅是被教育的对象,同时也是一个完整的人,应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呲必中国”伤害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国情感,一个知识分子的使命,是让人民不受欺骗,一个习惯造谣污蔑的教师,注定只能从大学讲堂上退出。